白银市工商红盾信息欢迎您!!!
设为首页
我要咨询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企业信用 >> 3.15诚信.维权

12315工作程序
    本站原创 时间:2004-11-15 13:45:47

1、接待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
     2
、受理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应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受理。

3、登记
   
对申诉举报要进行详细登记。对被申诉举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邮政编码、住址、被申诉举报事项、违法事实及有关线索、证据等要详细记载;对申诉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申诉要求等要认真记载。举报人不愿意透露姓名和表明身份的,应当尊重其意愿。对申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4
、处理
   
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违法行为地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
   
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
、回复
   
申诉案件依法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举报案件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回复举报

 

 

 


(编辑: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闭窗口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版权声明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 白银市红盾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2003-2004)
通信地址:甘肃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404号 邮政编码:730900
网站设计:ej88 技术热线:1336937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