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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安排的通知
    本站原创 时间:2004-11-17 11:48:00

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市属各经营单位,中央、省属在银各有关经营单位:

  为了在企业中牢固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新理念,强化合同监管工作,规范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促进白银经济发展,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目的是提升各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守合同、重信用”的市场经营氛围,促使广大生产经营者自觉履约守法,从而有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目前,正值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大号召全国共同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而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尤为重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地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运用合同法则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程,使“守合同、重信用”这一新活力注入市场经济建设中,共同促进我市经济不断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市工商局成立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考核小组,由王庆邦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白作明、何能贤、蒋国平、宿洋泉、纪检组长徐兆鹏任副组长,市管科、企业科、个体科、消保科、法规科和经检分局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考核小组将在12月中旬开始对各单位进行重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重要依据,以此确保“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全面、真实、高效。

  二、严格把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标准。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要充分体现“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重质量、严把关、促发展、求效益”,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合同监管,在考核推荐认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六个标准:

  1、企业领导法律意识较强,重视企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

  2、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有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有企业领导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工作。

  3、企业签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的订立应遵循法律法规。

  4、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约率要达到100%。

  5、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能依法解决合同纠纷,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6、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无经营性亏损。

  三、考核内容和申报程序。

  凡在本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经济组织,均可自愿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上报相关材料。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报企业逐一进行审核,对没有异议的企业,将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公示。请各县工商局、分局及企事业单位于2004年11月15日至12月下旬向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申报《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申报推荐表》一式两份及提交相关材料:1.批准认定命名的文件或守重证书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4.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专、兼职合同管理员的批准文件;5.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6.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书面申报材料;7.其他资料。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记录的整理归档,按照市局提交的六条标准认真衡量企业信用,对达到标准的要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建立企业真实全面的信用档案,并在各种新闻媒体及工商行政管理网站上公布,同时颁发公示证书。

  四、注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监督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在措施上坚持“五个结合”:一是与市场巡查制相结合,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回访的力度;二是与提醒制、警示制相结合,规范企业行为;三是与诚信建设相结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程,拓宽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积极鼓励支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发展,促进信用环境良性循环;四是与处罚、教育相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不搞终身制,对丧失企业信用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随时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公示;对已被撤销称号或尚未获得称号而冒充“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五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五是与行政服务相结合,营造一个服务性管理的新环境,尽最大的能力和职责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搞好服务,让其在更为宽松的空间得到发展。

  各级工商机关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收到通知后,做好充分准备,按要求及时上报所有资料,以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编辑: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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