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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工商分局立足工商职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一是专门下发《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对全区煤矿企业监管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工商所、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把煤矿安全监管当作当前工商部门践行“三个代表”、心系群众安危、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来抓,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做到煤矿监管职责到位、职能到位。二是建立煤矿企业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工商所长是辖区煤矿监管第一责任人,企业专管员为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三是从有关科、所抽调专人,组成煤矿安全专项检查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深入辖区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三月下旬,该局检查组深入辖区煤矿,采取“四查四看”,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一查是否亮照经营,看煤矿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查人照是否相符,看有无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等违法经营?三查证照是否齐全,看煤矿前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四查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看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对《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合格证》等专项审批手续不全或过期失效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补办;对无照经营煤矿,坚决依法取缔,以确保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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