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白银食品市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目前,白银市工商局制定并实施了《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并为了切实履行工商部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保证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制定实施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制度》中,首先将食品准入分为备案准入、协议准入、查验准入、检测准入等4种,凡在白银市生产、销售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到工商部门备案,并对食品准入4种方式的准入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最后对严厉禁止销售的食品进行明文列举,进一步明确了禁售食品的范围,并要求工商部门对在日常巡查和食品抽查中发现的涉嫌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依法采取扣押、封存、停止销售等强制措施防止其扩大。凡确认为假冒伪劣食品,要在全市流通领域对该食品4小时内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下架、退市、召回、扣留、封存等措施,将该食品清退出流通领域,并将假冒伪劣食品及其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在《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对基层工商所,各县(区)工商局(分局)及白银市工商局的监管工作和职责作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巡查、评查和督查、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这将为规范白银市食品市场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