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2007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省局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在我市的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不包括煤矿企业)进行2007年度检验,望应参加年检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和《2007年度企业年检须知》的要求(详见白银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 ://www.bygs.gov.cn)及时申报年检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省局登记注册的住所地在我市的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不包括煤矿企业)年检,由所在地县(区)工商局(分局)办理,逾期将依法予以处理。 参加年检的企业可以通过登陆甘肃省工商局企业年检网站:甘肃省工商局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 //www.gsaic.gov.cn;甘肃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 //www.hongdun.com.cn,在网上申报提交年检预审材料。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在网上提交年检预审材料的,可通过上述网站下载《年检报告书》,并直接向原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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