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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须参加2007年度企业年检。 三、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式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参加年检的企业在完成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后应当通过登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网站上:详情请登录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gsaic.gov.cn/和甘肃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hongdun.com.cn/。在网上提交年检预审材料。 五、企业年检程序: 1、企业网上提交年检预审材料,在提交成功后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查看年检预审反馈意见;通过预审的,企业应打印该年检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后,连同企业年检所需其它相关书式材料报企业登记机关有关预审人员;网上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应按登记机关预审人员的网上反馈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在网上提交,直至网上预审通过为止; 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书式年检材料; 3、企业缴纳年检费; 4、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六、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已过期失效的,不再提交,在年检报告书中注明,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5、其它有关文件: (1)企业法人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3)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5)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 七、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23号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第十八条:“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年检的企业登记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在7月31日前将企业年检情况报送委托的企业登记机关”的规定,省局委托其注册登记的住所地在我市的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不包括煤矿企业)年检,由所在地县(区)工商局(分局)办理,并在年检结束后于7月31日之前将已办理的企业年检书式材料上报市局个体科。 八、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并同时予以处罚、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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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稿件】【编辑: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来源: 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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