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奥运的脚步越来越近,一些商家纷纷抢搭“奥运车”,7月23日上午,景泰县工商局在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整治月活动中查处了一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有效保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 执法人员在一条山镇长城东路巡查时发现,某学生用品中心销售的T恤衫上含有北京奥运会会徽和福娃图形,在询问时,当事人提供不出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协议,经向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发函证实,组委会从未许可当事人将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商业性使用。北京奥运会会徽和福娃图形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该中心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含有北京奥运会会徽和福娃奥运标志的T恤衫,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执法人员按照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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